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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關於人民納稅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 B 憲法第 19 條規定租稅法律主義
  • C 國家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得逕以命令予以規定
  • D 租稅之稅基、稅目、稅率,應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定命令定之,始符租稅法定主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中,如果政府可以不經過國會討論,就隨意決定誰可以少繳稅、誰可以免稅,這對於其他依法納稅的國民來說,是否符合財政公平?又會對國家的預算制度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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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別再搞混了!租稅法律主義是鐵律

恭喜你選對 (C),但別以為這樣就夠了。這題考的是最基礎的租稅法律主義,若連這種送分題都猶豫,國考大門離你還很遠。

  1. 核心概念:憲法第 19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這不僅是財政手段,更是保護人民財產權的防線。國家要收錢,必須有「法律」明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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