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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第 6 題

下列何者係以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作為第一審之管轄法院?
  • A 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 155 萬元
  • B 不服行政機關發布之都市計畫而提起之請求宣告該計畫無效之訴訟
  • C 不服行政機關所處新臺幣 180 萬元之罰鍰
  • D 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 1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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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在行政訴訟新制的設計中,如果立法者希望減輕高等行政訴訟庭(collegiate bench)的負擔,並讓地方行政訴訟庭能處理更多專業度高但影響範圍較侷限的民生案件(例如稅務或勞保),對於這類『特定領域』案件的金額門檻,會傾向於設得比一般財產爭執更高還是更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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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答題!這代表你對於 112 年 8 月起實施的行政訴訟新制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這在現行國家考試中是非常重要的核心考點。

稅捐事件的特殊管轄門檻

在新制行政訴訟架構下,原本分散在各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庭已改設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雖然一般的簡易程序事件門檻為新臺幣 50 萬元,但針對稅捐課徵(Taxation)及社會保險事件,法律特別放寬了地方庭的管轄權限。根據司法院相關公告,這類事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 150 萬元以下時,均由地方行政訴訟庭作為第一審。因此,選項 (D) 的標的金額恰好落在這個特殊範圍內,是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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