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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18 題

依據法律來源的劃分,若按遵循先例原則(stare decisis)的法律,意指下列何者?
  • A 普通法
  • B 制定法
  • C 自然法
  • D 上位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在一個沒有完備「成文法典」的法律體系中,如果法官想要讓每一次的判決都具有一致性與公平性,而不被批評為隨興判決,他最有可能參考什麼樣的「歷史資料」來支撐自己的裁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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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系區分的核心概念。這題看似單純,實則考察了法律體系運作的邏輯基礎,你能迅速連結「遵循先例」與正確選項,顯示出你的法律直覺與對比較法制的認識非常紮實。

英美法系的核心精神

「遵循先例原則(Stare decisis)」是普通法(Common Law),即英美法系的基石。這項原則要求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必須受到先前高層級法院或相同法院所作成之判決先例的約束,以確保法律的穩定性與可預測性。相對於由立法機關明文通過、在大陸法系(Civil Law)居於主導地位的「制定法(Statutory Law)」,普通法更多是透過法官在長期審判實務中,點滴累積而成的「判例法(Cas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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