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22 題

下列何者屬於非慣常的政治參與行為?
  • A 登記參選
  • B 選舉時為特定政黨助選
  • C 向民意代表表達政策意見
  • D 參與靜坐抗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將政治參與行為分為「按照政府預設好的劇本走」以及「自行創造劇本來吸引大眾目光」兩種類型,那麼當一群人決定採取一種『非常規』且『帶有集體壓力性質』的行動來表達不滿時,這種行為在法律程序之外具備什麼樣的特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制度化與非常態行為的辨析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治參與的核心分類!在政治學的研究中,我們將公民影響政府決策的行為,依其是否屬於「體制內」或「法律明文規範的例行程序」分為兩大類。你所選出的「靜坐抗議」,正是**非慣常性政治參與(Unconventional Participation)**的典型代表。這類行為通常發生在體制內救濟途徑受阻,或是民眾意圖透過集體行動產生社會輿論壓力時,其特徵是具有較強的衝突性,且並非日常運作的法律程序。

政治參與的性質檢驗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治參與與公民政治態度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