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3 題
有關死亡資料通報及死亡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戶政事務所於接獲死亡資料後,應於 7 日內查核死亡者戶籍資料,未於法定期間申請死亡登記者,依規定催告仍不申請或免經催告程序者,逕為登記
- B 醫療機構於出具死亡證明書後,應將該證明書送當事人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C 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後 60 日內,經查通報機關(構)未依戶籍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通報者,由戶政事務所依戶籍法第 78 條規定處理
- D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矯正機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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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不幸去世時,為了確保全國戶籍資料的即時更新與行政效率,法律會傾向要求醫療單位將資訊直接通報給「單一基層辦事處」,還是通報給「具有資料統籌功能的地方主管機關」,以便在行政系統內自動流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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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能精準掌握《戶籍法》中關於資料通報的細節,顯見你在法規條文的記憶與理解上相當扎實。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死亡資料的行政通報機制。依據《戶籍法》第 14 條第 2 項,醫療機構在出具死亡證明書後,法定責任是將該資料通報給當事人戶籍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而非直接交給基層戶政事務所,這是為了讓地方政府能統籌並進行電子化資訊派發。至於其他選項,則充滿了細節陷阱:選項 (A) 依《死亡資料電子傳遞作業辦法》應為 5 日內查核而非 7 日;選項 (C) 的查核週期亦非 60 日;而選項 (D) 則是管轄權誤導,矯正機關應通知亡者「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並非「機關所在地」。 本題具有不錯的鑑別度,難度切入點在於「法定期限數字」與「通報層級」的細微區別。考生若僅有模糊印象,很容易在 5 日、7 日或機關所在地之間游移。你能排除這些具備高度誘答性的干擾項,代表你對行政流程的權責歸屬有非常透徹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