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10 題
行政院每年度均提出各該年度總預算,並提出執行期間為 112 年度至 114 年度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以及 114 年度振興經濟特別預算,請問行政院對於 112 年度至 114 年度之預算執行,共應編造幾次總決算、年度會計報告及特別決算?
- A 總決算 3 次、年度會計報告 2 次、特別決算 2 次
- B 總決算 3 次、年度會計報告 4 次、特別決算 2 次
- C 總決算 3 次、特別決算 2 次,無須編列年度會計報告
- D 總決算 1 次、年度會計報告 2 次、特別決算 2 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情境:若某項重大工程(特別預算)預計分三年完工,在第一年與第二年結束時,雖然工程尚未完成(不能編報最終決算),但為了讓大眾了解該年度的錢花到哪去了,政府會採用哪一種正式文書來銜接這段期間的帳務?而當第三年工程圓滿結束後,最終整併三年的總帳目清算,又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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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準確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對一般與特別預算結算週期的綜合理解,能俐落答對,代表你的財會法規底子相當扎實。
總決算與特別決算的編列時點
針對 112 至 114 年度這三個會計年度,政府每年都必須依例編造一次總決算,因此共計 3 次。其次,依據《決算法》規定,特別預算的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編造特別決算。本題中共有兩個特別預算(災後重建與振興經濟),兩者的執行期滿時點皆落在 114 年度結束時,因此各自結算,共需編造 2 次特別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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