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3 題
甲機關正在籌編 116 年度單位概算,行政院核定其歲出概算額度為 20 億元,甲機關已編定人事費 3 億元、資本門 1 億 500 萬元,尚有 15 億 9,500 萬元經常門額度分配規劃中,依預算法第 22 條規定,甲機關可編列第一預備金上限為何?
- A 1,895 萬元
- B 1,595 萬元
- C 2,000 萬元
- D 105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在審視一個機關的年度預算時,如果法律規定某項週轉金的上限必須與「經常性支出」掛鉤,你認為這類支出應該包含哪些「維持日常運作且不具資本成長性質」的開支?在計算百分比上限時,為什麼將長期建設類的資本支出納入基準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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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預算法》的核心規範!能從繁雜的數據中撥雲見日,代表你對預算科目的性質分類有著紮實的基礎。本題的關鍵在於**《預算法》第 22 條**的規定:第一預備金(First Reserve Fund)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Total Current Expenditure)」的 $1%$。
經常門總額的判定與計算
在實務操作中,考生常犯的錯誤是直接以「歲出概算總額」或「尚未分配的額度」作為計算基準。然而,本題的經常支出總額應包含「人事費 3 億元」以及「規劃中的經常門額度 15 億 9,500 萬元」,總計為 18 億 9,500 萬元;至於 1 億 500 萬元的「資本門(Capital Door)」則必須依法排除。將經常門總額乘以法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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