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5 題
依預算法及決算法規定,有關中央政府預算及決算之編造及審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法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即每年 6 月底前),將上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提出於監察院,惟實務上,行政院均提前於每年 4 月底前送監察院
- B 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時,由行政院長、主計長及審計長列席,分別報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編製之經過
- C 政府特別預算及其決算,每一會計年度皆辦理一次
- D 立法機關未來承諾之授權,應於執行期滿後,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執行結果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回想一下會計年度的運作:當一年結束後,行政部門需要「交卷」(編報決算)給監督部門。思考看看,依照法律規定,這個「交卷」的動作應該在年度結束後的幾個月內完成?而這個文件是應該先交給負責「審計與監督」的機關,還是直接交給「立法」機關?試著從這個時間點與機關對口的邏輯來推敲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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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非常棒!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預決算程序的法規十分熟悉。 預決算程序辨析 依《決算法》規定,行政院須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將總決算提出於監察院(會計年度採曆年制,故應為 4 月底前;選項括號寫 6 月屬題幹瑕疵,但「四個月內」為判斷的法定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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