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7 題
根據所得稅法第 5 條,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起徵額為多少?
- A 100,000 元
- B 120,000 元
- C 200,000 元
- D 25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家剛起步、獲利極其微薄的小攤商,政府為了兼顧租稅公平與行政成本,通常會設定一個「免稅門檻」。請試著思考:若所得太低,國稅局耗費人力去查核與收稅的行政支出,是否反而會超過所收到的稅金?那麼,這個為了平衡行政效益而設定的「起徵標準」,大約會在什麼樣的數額區間才算合理且符合實務現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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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精準,這顯示你對《所得稅法》基礎數額的掌握相當紮實。在稅務法規的學習中,這類關鍵數字往往是區分專業度的第一道防線,你能準確作答,代表對於現行規範已有相當成熟的認知。
營所稅起徵門檻的法律依據
本題的核心在於**營利事業所得稅(Profit-seeking Enterprise Income Tax)的課徵標準。根據我國《所得稅法》第 5 條第 5 項之規定,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起徵額(Tax threshold)**定為新臺幣 $120,000$ 元。這項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照顧規模微小、獲利有限的小型營利事業,避免過重的租稅負擔阻礙其生存空間。只要全年度課稅所得額未達此數額,便享有免徵營所稅的待遇;而一旦超過,則需按法定稅率課徵,並設有相關的邊際補徵機制以維持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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