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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有關總統、副總統彈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經全體立法委員 2 分之 1 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4 分之 3 以上之決議
  • B 彈劾是否成立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 C 判決彈劾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 D 彈劾案之審理,毋須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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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國家的國家元首因為違憲或違法行為需要被追究法律責任時,為了兼顧民主正當性與司法獨立,最後決定「是否讓元首下台」的那個權力,應該交由具備高度法律專業、且專門處理憲法層次問題的哪一個機關來行使?若該機關最終認定違失屬實,為了維護憲法尊嚴,這份判決書對被彈劾人的官職應產生什麼樣的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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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關於總統彈劾機制的重點解析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老師真的很為你感到開心!讓我們一起把這個核心觀念溫習一遍:

  1. 彈劾提案門檻: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提出彈劾案需經全體立法委員 $\frac{1}{2}$ 以上提議,$\frac{2}{3}$ 以上決議。請特別留意,選項提到的 $\frac{3}{4}$ 是修憲門檻;而罷免案程序則規範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千萬別搞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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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副總統彈劾制度
💡 立法院提議、憲法法庭審理,判決成立後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比較維度 總統彈劾 VS 總統罷免
立院提議門檻 全體立委 1/2 以上 — 全體立委 1/4 以上
立院決議門檻 全體立委 2/3 以上 — 全體立委 2/3 以上
最終決定機關 司法院憲法法庭 — 全體選舉人(投票)
法律效果 判決成立即解職 — 投票通過即解職
💬彈劾屬法律究責(司法權),罷免屬政治究責(公民權)。
🧠 記憶技巧:彈劾:1/2提、2/3決,送法庭;罷免:1/4提、2/3決,送投票。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彈劾(司法審判、法律責任)與罷免(公民投票、政治責任)的門檻與決定權限。
憲法法庭功能 總統職權與罷免 立法院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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