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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5年 [公職營養師] 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第 五 題

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第14 條規定將那些人員納入在職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現有思路導航】 本題考查最新立法(112年底三讀、113年公布)的《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第14條的規範對象是推廣營養教育的重要觸媒人員。思考方式:法規通常會將與民眾健康、照護、教育第一線接觸的專業人員納入規範。憑藉對公衛及教育體系的理解,應包含:1. 醫療公衛照護體系(從事相關工作之醫事人員、公共衛生師、長期照顧服務人員)。2. 幼托及照顧體系(托育人員含早療助理、教保服務人員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3. 食品專業體系(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將這幾類人員精準列出即可拿滿分。若無法一字不漏,應把握「醫護、公衛、長照、幼托、食品」等領域去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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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最新公布施行之《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中,關於推動營養教育基礎人才培育的具體法條規定,測驗考生對於新法規掌握的敏銳度。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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