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5年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
第 二 題
📖 題組:
針對高齡者(逾 65 歲者)之就業,請回答下列問題:
針對高齡者(逾 65 歲者)之就業,請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如果求職者懷疑是因為年齡因素未被僱用,是否有權要求雇主給予解釋或說明?理由為何?有無法律規定?(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探討「年齡歧視」之舉證責任與求職者之「說明請求權」。
- 尋找法源:《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中關於禁止年齡歧視之規定。
小題 (一)
雇主得否與其簽定定期僱傭契約?此是否牴觸勞動基準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而無效?(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焦點在於「高齡者就業(65歲以上)」與「定期契約」的法律競合。
- 勞基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非繼續性工作始得為定期契約。
小題 (三)
如果證明其受到年齡歧視,得否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理由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考就業歧視受害者的民事救濟權利。
- 年齡歧視造成當事人的不適、尊嚴受損、精神痛苦(非財產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