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5年
[司法行政] 刑法
第 13 題
甲為某基金會專員,向A稱基金會之長照專案,需款孔急,A交付二百萬元現金給甲,作為捐款。甲收受後先將捐款墊付自己買車車款,年底基金會的會計發現帳務不合,質問甲後,甲馬上返還該款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對會計施以詐術隱瞞款項未入帳,成立詐欺罪
- B 甲事後返還,不成立犯罪
- C 甲侵占公益所持有之物,成立公益侵占罪
- D 甲為盜用公款,成立竊盜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本來就合法拿著別人的錢」,卻突然把這筆錢當成自己的來花掉,這與「趁人不注意偷偷把別人的錢拿走」相比,兩者在『原本與該物品的關係』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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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邏輯不容戲言:誰准你「借用」公款?
選 (C) 是基本功,沒什麼好慶祝的。身為法律人,若連「持有」與「所有」的法律評價界線都搞不清楚,乾脆轉行算了。
- 侵占(Embezzlement)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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