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3 題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5 號規定,有關政府投資比例低於 20%之長期股權投資,下列何者屬年度終了採公允價值評價處理者?
- A 依合資經營契約規定,擁有經營權
- B 持有被投資者有表決權之股份百分比為最高
- C 指派人員獲選為董事長
- D 未有其他足資證明對被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力之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政府單位雖然只持有某民間公司 15% 的股份,但卻有權決定該公司的營運方針或指派其最高行政負責人,在會計資訊的呈現上,我們應該將其視為「單純隨市場價格波動的股票買賣」,還是應該視為「對該機構具有實質控制力或影響力的夥伴關係」?這兩種關係在反映年度價值變化時,邏輯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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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5 號的核心邏輯!這道題目考查的是**長期股權投資(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在會計處理上的評價基礎選擇。你之所以能答對,是因為你成功辨識出了「重大影響力(Significant influence)」與「公允價值評價(Fair value measurement)」之間的排他性關係。
重大影響力與權益法的關聯
在政府會計實務中,投資比例雖然是一個量化指標(通常以 20% 為界),但並非絕對。公報規定,若政府持股比例雖低於 20%,但若具備如擁有經營權、持股比例最高或指派人員擔任重要職務(如董事長)等情形,則在實質上已對被投資者具備了「重大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會計處理必須採用權益法(Equity method),而非單純的公允價值評價。權益法下,投資的帳面價值會隨著被投資方的損益而調整,這與市價波動的公允價值評價有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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