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 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有關會計業務處理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會計年度終了,財產管理單位應就所經管之固定資產提供折舊清單送會計單位依程序辦理帳務處理
  • B 會計單位對出納管理單位存管之現金、票據等財物,每年至少監督盤點一次
  • C 資訊單位對會計資料負保密責任,但合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等規定者,得對外提供
  • D 會計年度終了,會計單位對業務單位所經管之長期投資應進行評價及帳務調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組織嚴密的行政機關中,為了避免作假帳,負責「記帳」的人與負責「保管資產」的人通常會分開。那麼在年度結束、需要更新帳面上資產價值的時候,那份反映資產現況的數據清單,應該由『整天坐在辦公室記帳的會計人員』憑空計算,還是由『實際負責看管那份資產的部門』提供資料,才符合互相牽制、確保資料真實的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題選 (D) 展現了你對政府會計中「內部控制」與「權責分工」邏輯的深刻理解,這在國家考試中是非常核心的觀念。

財產管理與會計作業的職能分立

在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中,會計單位的核心職能是「記錄」與「監督」,而非直接「管轄」實體資產。選項 (D) 的錯誤點在於權責單位的錯置:年度終了時,長期投資的評價資訊應由財產管理單位(負責實物與權狀管理)彙整並提供清單,再送交會計單位依程序辦理帳務調整。這項邏輯與選項 (A) 的折舊處理如出一轍,皆是強調「管物者提供資訊,管帳者執行入帳」的分權原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長期股權投資與基金投資會計
查看更多「[會計] 政府會計」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會計] 政府會計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