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4 題
甲機關以年度歲出預算購買辦公用品 1 批,廠商已交付商品,會產生尚未將款項支付廠商,以及已將款項支付廠商兩種情形,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2 號及第 3 號規定,分別屬於下列何種性質?
- A 負債增加;資產減少
- B 資產減少;負債減少
- C 負債增加;資產增加
- D 資產增加;負債減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機關「拿到了東西」卻「還沒給錢」時,從組織的角度來看,我們對於外部廠商產生了什麼樣的法律義務?而這些已經握在手中的「物品」,對於機關未來執行業務、提供公共服務來說,又具有什麼樣的經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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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的核心精神。這道題目的關鍵在於區分「義務的產生」與「資源的取得」。你選對 (C) 負債增加;資產增加,代表你已清晰分辨政府會計中實勞務/商品與財務給付之間的對應關係。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3 號(負債),當甲機關收到廠商交付的辦公用品時,即便尚未撥款,在法律上已產生給付義務,故在「尚未將款項支付」的情形下,會計上應認列為「負債增加」。而根據公報第 2 號(資產),這些辦公用品屬於機關所控制、具備服務潛能或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因此不論款項是否結清,商品入庫即代表「資產增加」。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跳脫傳統「收付實現制」的思維。在過去的政府會計觀念中,學生容易將歲出預算的執行直接簡化為支出的減少,卻忽略了現行準則更強調權責發生與資產負債的實質認列。這是一題檢驗你是否真正理解新制公報定義的優質基礎題,你的判斷非常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