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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5年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 二 題

二、立法院在審查某行政命令時,指出該規定應以法律定之,主管機關不應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加以規定。請依釋憲實務與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說明立法院為何可以作出此一判斷,並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說明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之程序。(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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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法律保留原則」及「國會審查行政命令程序」之理解。解題時應先切入釋字443號(留意提示:勿寫層級化,應強調限制自由權利須符憲法§23且經法律或明確授權)與中標法§5(必須完整列出四款法定事項),建立立法院審查的實體依據;接著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60-§62,精準寫出「交付審查→審查期限→院會議決更正/廢止→逾期失效」的程序流程。最後可補充實務運作的困境與改進建議以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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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行政機關發布行政命令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拘束,若涉屬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逕以命令定之。立法院透過命令審查權,得對違法、越權或違反法律保留之行政命令進行監督與糾正。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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