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5年
[測量製圖] 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第 二 題
📖 題組:
二、(一)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未到場指界或雖到場而不指界者,如何處理?(15 分) (二)重測地籍調查時,到場之土地所有權人不能指界者,如何處理?(10 分)
二、(一)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未到場指界或雖到場而不指界者,如何處理?(15 分) (二)重測地籍調查時,到場之土地所有權人不能指界者,如何處理?(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重測地籍調查時,到場之土地所有權人不能指界者,如何處理?(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在於區分「不指界」與「不能指界」的法律效果差異。「不能指界」是所有權人願意配合但缺乏界址資訊,此時地政機關應提供「協助指界」服務。應引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83條的規定,依據同意協助指界與否,分三種情況論述。
小題 (一)
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未到場指界或雖到場而不指界者,如何處理?(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是地籍測量法規的超級大重點。看到「重測」、「未到場指界或不指界」,立刻對應《土地法》第46條之2第1項的「四種逕行施測順序」,以及第46條之3的「失權效果」(不得聲請異議複丈)。答題時必須將施測順序精確寫出,並補充失權效果,以展現法規適用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