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5年
[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
第 16 題
根據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營利事業列報各項成本、費用及損失減除之認定標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房屋內添設冷暖氣設備之支出,得列為費用 ②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③特別股股利,得列為費用 ④出售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 A ①②
- B ③④
- C ①③
- D 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家公司獲得利潤後,將一部分成果分給出資的股東,這筆「分紅」的性質,與發放給員工的「薪資」或付給銀行的「利息」相比,哪一個更像是『為了達成業務而必須付出的代價』,哪一個則是『大功告成後的成果分享』?這兩種性質在稅法扣除額的認定上會有什麼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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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你精準地選出 (D),顯示你對稅法中成本與費用認列的觀念非常紮實。 我們來驗證一下這題的核心觀念。選項②,依《所得稅法》第44條規定,存貨估價以淨變現價值為準(即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LCNRV),因此未實現的存貨跌價損失,在稅法上得列報為當期損失。選項④,營利事業出售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依規定應列為該項出售土地收入之損費(除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之房屋、土地外);基於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該筆稅款不得列報為一般應稅所得的費用或損失。 至於錯誤的選項,①添設冷氣設備屬於能增加房屋價值且耐用超過兩年的資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必須資本化並提列折舊,不能直接作為當期費用;③特別股股利本質上是盈餘的分配,並非營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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