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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8 題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捐贈可列支為費用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對合於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 1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下同)50 萬元 ②對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捐贈,金額上限為 1,000 萬元 ③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之捐贈限額為所得額 25% ④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沒有限額 ⑤將無人機捐贈與政府之金額不受限制
  • A ①②⑤
  • B ①③④
  • C ①④⑤
  • D 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制定稅法時,對於「捐給政府單位(公部門)」、「捐給特定政策基金」以及「捐給私人社團或特定個人」這三種行為,在公益性的程度上有什麼差別?這種差別又是如何影響稅法上『節稅空間』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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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測驗營利事業捐贈費用的認列限額,能正確作答,代表你對稅法與各項特別法規的跨法條整合相當熟悉。

特別法與一般規定的交錯適用

營利事業的捐贈認列原則上受《所得稅法》第 36 條規範,但實務上常有特別法優先適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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