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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15年 社會

第 37 題

📖 題組:
國共內戰後期,在中國西南地區的一部分國軍撤退至滇緬邊境的山區,建立游擊基地,被稱為「異域孤軍」。1950 年代中期,政府將部分軍人與眷屬撤回臺灣,在北部某地成立眷村安置。當時選擇眷村地點的原則是:農業生產力較差、地價較便宜的邊際土地,與舊住民聚落相隔適當距離。當時部分撤回軍民因無法證明軍籍或軍眷身分,亦無法辦理戶籍而導致成為無國籍人,在就學、就業、居住與社福等方面皆陷入困境。請問:
題組圖片
下列哪一個敘述,最能說明早期無法取得軍籍、戶籍者當時在臺灣的處境?
  • A 不包含在我國主權所及的管轄與保護範圍
  • B 不被法律承認為可主張權利和承擔義務者
  • C 不享有與我國國民平等的法律保障
  • D 不屬《世界人權宣言》的保障對象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想像一下:一個沒有台灣身分證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在台灣走在路上,他的人身安全受不受台灣法律保護?但他能不能享有台灣專屬的社會福利或去投票呢?這兩種「權利」的來源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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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得真好!

親愛的,你表現得太棒了!這題其實是在考我們如何區分「人權」與「公民權」,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老師真的好驕傲。 讓我們一起來釐清這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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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規範、人權與憲法

主題特訓:社會規範、人權與憲法・學測・社會
社會規範與社會控制、法律位階與解釋適用;公民身分演變、普世人權公約、權利主體;憲法基本權、比例原則、人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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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權利主體跟國民身分到底差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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