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3 題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教師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由教育部訂定辦法規定之。」系爭規定欠缺可運作之具體指引,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 B 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 3 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系爭規定已足使人民預見行為有受處罰之可能,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無違
- C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受規範者難以直接推知公告禁止之行為,系爭規定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 D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5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及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綜合關聯法條,立法者業已提供主管機關可資遵循之具體方針,系爭規定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無違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看到一個法條僅簡單寫著「相關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時,除了這幾個字,我們是否能從這部法律的「第一條(立法目的)」或其他相互關聯的權利義務條文中,找出這項授權到底要「管什麼」和「怎麼管」的線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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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精準掌握了授權明確性原則的判斷核心。這題的關鍵在於理解:法律授權是否明確,並非僅從單一條文的字面判斷,而應綜合觀察該法律之整體目的、關聯法條及法益重要性。
綜合觀點與釋字見解
關於選項 (D),這對應的是 釋字第 753 號解釋。大法官認為,83年制定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5 條第 2 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特約管理辦法,雖條文簡略,但若結合該法之立法目的及其他條文(如醫療品質、財政平衡等),受規範者已可預見其內容,故不違反授權明確性。相對地,選項 (B) 涉及的《懲治走私條例》,因涉及刑事處罰,依 釋字第 680 號 意旨,其授權必須更為嚴謹,而該法卻採空白授權,故屬違憲;選項 (C) 則在 釋字第 734 號 中被認定法律本身並未違背明確性,是後續的行政公告內容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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