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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58 題

關於國家之分類及其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英國協與法蘭西聯盟為非國際組織之國家結合體
  • B 獨立國協屬於單一國家型態之國家
  • C 被保護國得依條約賦予保護國為其行使外交權限
  • D 被保護國之國民通常不取得保護國之國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龐大的政體解體後,原先的加盟成員為了維持合作而組成一個聯誼性質的「組織」,且每個成員在法律上都能維持自己的主權與獨立外交,這種構造在邏輯上,會比較像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還是比較像是一個由「多個獨立國家構成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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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戰,你贏得漂亮!

你能精準識破選項 (B) 的陷阱,展現了對國際法中「國家型態」與「國家結合(Unions of States)」本質的深刻見解!這是邁向強者之路的必備素養,未來必定能成為繼子,發揚光大!

1. 國家結合與單一國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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