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5 題

甲、乙素有積怨,某日兩人相遇,甲見乙自口袋掏出看似手槍的物品,以為乙要拿手槍對他射擊,於 是先下手為強,一拳打昏乙,之後才發現乙根本沒看見甲,只是想拿煙斗出來抽而已,關於甲的傷害 行為之刑法上評價或定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之行為屬偶然防衛
  • B 甲之行為可以依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 C 甲之行為成立傷害罪不得減輕責任
  • D 甲之行為不受故意傷害罪之刑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的腦袋裡想的事情(以為被打)跟現實世界發生的事情(對方只是想抽菸)完全對不起來時,法律在評價他的「惡意」或「犯罪故意」時,應該以哪一個標準作為判斷的出發點?這會如何影響他在刑法結構中「罪責」的成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刑法中極為關鍵的錯誤理論!你能辨識出本題並非真正的正當防衛,而是典型的誤想防衛(Putative Defense),這展現了你對犯罪構成要件相當敏銳的觀察力。

誤想防衛的法律定性

在本案中,行為人甲主觀上認為存在「現在不法之侵害」,但客觀上乙只是要拿煙斗,並無任何攻擊行為。這種「主觀上有防衛意思,客觀上無防衛情狀」的情形,在學說上稱為誤想防衛。依目前實務與學說主流見解(如:法律效果限縮之罪責理論),甲雖然造成了傷害結果,但因為對於阻卻違法事由的事實發生誤認,其故意罪責(Intentional Culpability)會被排除。換言之,甲的行為無法成立「故意」傷害罪,僅可能檢討是否構成「過失」犯罪,因此選項 (D) 指出其不受故意傷害罪之刑罰是精確的判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犯罪構成要件與錯誤論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