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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5年 [家政群幼保類] 專業科目(1)

第 20 題

📖 題組:
▲閱讀下文,回答第 19-20 題 高律師年所得超過 200 萬元,是家中唯一有收入的人,父親已過世,現與 72 歲的母親、配偶、20 歲就讀大二的兒子及 16 歲就讀高二的女兒同住在自有且無貸款的房子,家中有一部使用汽油的休旅車。全家五個人每年除了 6 萬元的全民健保費外,另外要繳五個人的人身保險費,一年每人 4 萬元,且全家人的年度醫療費用為 3 萬元。
高律師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配偶、子女及母親四人均為其扶養親屬,除內文所述外,並無其他列舉扣除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高律師可以申報薪資所得扣除額為25萬元
  • B 高律師母親的免稅額較其它受扶養親屬高
  • C 高律師可以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有二人
  • D 在一般扣除額部份,高律師選擇列舉扣除額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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