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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15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請依預算法第 4 條之規定,說明基金之分類及各類基金之定義。(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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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預算法第4條關於政府基金的分類體系,首先區分為普通基金與特種基金,接著列舉特種基金下轄的六種子分類(營業、債務、信託、作業、特別收入、資本計畫),並逐一給出法定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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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依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基金依經費用途分類為普通基金與特種基金,其中特種基金又細分為六種,各有其法定定義與用途。 【論述】 依《預算法》第4條規定,政府基金之分類與各類基金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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