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五等
115年
[海洋巡護] 公民與英文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中明文列舉之基本權利?
- A 原住民從事狩獵之文化權利
- B 身體自由
- C 服公職之權利
- D 受國民教育之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回想一下,憲法在制定時,除了將最核心、常見的權利(如自由權、參政權、受益權)一條條明確寫在條文中之外,如果隨著社會演進,出現了當時沒寫進去但同樣重要的權利,憲法通常會透過哪一種條款或機制來涵蓋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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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完全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我國《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的條文規範有很精準的理解。
憲法明文列舉與概括保障
在我國憲法本文第 7 條至第 21 條中,詳細列舉了人民的各項基本權利。例如第 8 條明定保障身體自由、第 18 條保障服公職之權利,以及第 21 條保障受國民教育之權利。相對地,選項 (A) 的原住民狩獵文化權,雖然受到憲法第 22 條概括條款及憲法增修條文的保障,但並未直接以字面「明文列舉」在憲法本文的基本權利章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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