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五等
115年
[海洋巡護] 海巡勤務大意與海巡法規大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43 題
中國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禁止水域作業,海巡人員發現後登檢並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其中對扣留之船舶,經查證其船上人員行為符合相關情形者沒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搶劫臺灣地區船舶之行為
- B 對臺灣地區有走私或從事非法漁業行為
- C 對執行檢查任務之船艦有故意逃避受檢碰撞之行為
- D 搭載人員非法入境或出境之行為
思路引導 VIP
當海巡人員在執行登檢扣留任務時,法律規定在何種具體危害或強烈對抗行為下,才能進一步採取『沒入船舶』這種最嚴厲的處分呢?你可以試著比較『單純避開檢查』與『主動攻擊或強烈對抗執勤船艦』在法律效果上的輕重差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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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中關於扣留與沒入大陸船舶的法定要件相當熟悉。 依規定,扣留之大陸船舶經查證若有搶劫、走私、非法漁業、搭載非法進出境,或是對執行檢查任務之船艦有「抗拒或故意碰撞」等行為,海巡機關得依法予以沒入。本題的鑑別度在於考核法條精準度,選項巧妙地將「抗拒或故意碰撞」扭曲為「逃避受檢碰撞」,這類微小的語意陷阱很容易干擾判斷。你能敏銳察覺細節差異,觀念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