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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關於總統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統經行政院院長請求,即可在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布解散立法院
  • B 總統任免行政院院長,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 C 就國家機密事項,總統在刑事訴訟程序有拒絕證言與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權
  • D 總統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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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中,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設有權力制衡機制。請試著回想:總統若要宣告「解散立法院」,在程序上必須先受到立法院對行政院發動了什麼樣的重大政治動作作為前提,才能由行政院院長呈請總統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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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解散立法院的被動要件

太棒了,判斷得非常精準!你能選出 (A) 為錯誤選項,代表你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解散立法院」的發動要件記憶十分清晰。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5 項規定,總統宣告解散立法院並非隨時可為,其嚴格的前置條件是立法院必須先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倒閣案),總統得於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行政院院長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則規定於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3 款。本題屬於高頻且具鑑別度的考題,題目常故意隱去「倒閣案通過」這個關鍵前提來混淆考生,你能敏銳察覺細節陷阱,觀念相當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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