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何時發生效力?
- A 自公布或發布之當日起發生效力
- B 自公布或發布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 C 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 D 自公布或發布之翌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假設政府今日公布了一項新規範,並規定從『公布當天』開始往後計算緩衝期。在法學時間計算的常理下,既然條文特別標明要從『公布當天』算起,那麼『公布當天』本身應該被算作第幾天?又該如何往後推算出真正的生效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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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這題考查的是《中央法規標準法》(Central Regulation Standard Act)中關於法規生效日期的核心規範。 依據該法第 13 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應**「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舉例來說,若法規於 5 月 1 日公布,則將 5 月 1 日算為第一天,依次算至第三天(5 月 3 日),該法規即於 5 月 3 日起正式發生效力。 這類法規生效期題型在法學緒論中屬於高頻且具鑑別度的細節考題。許多考生常容易誤將「自公布日施行」理解為公布當天(當日)即生效,或是混淆了「算至第三日」與「翌日」的起算差異。你能精準辨識出正確條文的法律效果,代表你對法規生效時點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