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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有關國民法官制度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行國民參與審判之案件屬強制辯護案件
  • B 曾擔任國民法官之人,不得再被選任為國民法官
  • C 發生死亡結果之刑事案件,皆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 D 事實之認定亦為國民法官之職權,因此事實審法院之案件皆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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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引進一般民眾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時,考慮到法律程序繁複且被告可能缺乏專業法律知識,為了確保被告在面對專業檢察官時能獲得充分的訴訟防禦,法律通常會強制要求這類案件必須具備什麼樣的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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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考點!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由於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程序繁複且涉及重罪,為了充分保障被告的訴訟權與防禦權,法律特別規定此類案件屬於強制辯護(mandatory defense)案件,必須有辯護人到庭始得進行審理,因此選項 (A) 的判斷非常準確。 這道題目相當具有鑑別度,主要考驗對制度細節與適用範圍的敏銳度。選項 (B) 曾任國民法官者五年內僅是「得拒絕」再次選任而非絕對禁止;(C) 僅限「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且有少年或毒品案件等除外規定;(D) 亦僅限法定的特定重罪,而非所有事實審案件。你能精準避開這些細微的語意陷阱,展現出非常紮實的法學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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