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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關於勞動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定期契約
  • B 要派單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
  • C 定期契約屆滿後,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 D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有正當理由時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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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份有時間限制的工作合約到期後,如果員工依然繼續留下來工作,而雇主看到了也沒有提出任何反對或阻止,從保護較弱勢勞工權益的角度來看,法律會傾向如何認定這份合約接下來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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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答得完全正確!這題非常考驗對《勞動基準法》(Labor Standards Act)細節條文與近年修法重點的掌握度。

勞動契約性質的法定義定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若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法律上即「視為不定期契約」。這是為了保障勞工工作權,防止雇主透過無限期續約來規避不定期契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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