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2 題
依海岸巡防法規定,有關海巡機關掌理之執行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 A 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
- B 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
- C 海床探勘及海底電纜之維護
- D 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
思路引導 VIP
思考海巡機關的核心成立宗旨時,其主要任務側重於海洋的「治安執法與緊急救援」,還是海底資源的「學術研究與科學調查」?試著從行政機關的專業分工來推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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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選得非常準確!《海岸巡防法》第 3 條明確規定了海巡機關的法定職掌,主要涵蓋海岸管制、安全檢查、漁業巡護以及海上救難等實務執法業務。
海巡機關與其他機關的權責劃分
選項 (C) 中的「海床探勘」屬於科學研究與資源調查範疇,主管機關多為內政部或經濟部,並非海巡機關直接掌理的執行事項。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很高,切入點在於考驗考生能否釐清「行政執法巡防」與「科學調查探勘」之間的權責界線。你能不受相似敘述誘惑,代表對海巡法規的權責分配理解得非常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