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5年
[海巡行政]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12 題
有關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為維護與行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之主權,特制定本法
- B 專屬經濟海域包括水體,但不包括底土,底土係屬大陸礁層範圍
- C 目前我國尚未公告專屬經濟海域外界線
- D 船舶航行亦屬專屬經濟海域管轄權之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國際海洋法與我國實務運作來思考:當鄰國間海域距離過近、權益重疊時,沿海國在專屬經濟海域(EEZ)內所享有的權利性質,與在領海內享有完全的「主權」有何不同?此外,考慮到複雜的地緣政治,我國行政院目前對外公布海域界線時,是否已經精確劃定並公告了專屬經濟海域的最外側邊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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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且判斷準確!這道題目屬於法規細節與實務現況結合的精準考題,非常考驗對法條專有名詞(如「主權」與「主權權利」之別)以及政府實際公告現況的掌握度。
專屬經濟海域的公告現況與法律概念
正解為 (C)。我國行政院雖已公告領海基線與鄰接區外界線,但因周邊國家海域重疊與地緣政治因素,目前確實尚未完整公告專屬經濟海域的外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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