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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5年 [海巡行政]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15 題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中華民國政府訂定暫停無害通過之期間,由行政院公告之
  • B 中華民國政府針對防止及處罰違犯我國漁業法令之行為制定領海無害通過之法令,由漁業主管機關公告之
  • C 中華民國政府可就維護航行安全及管理海上交通制定管理外國船舶和航空器過境通行之法令,由海洋委員會公告之
  • D 外國潛水艇於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應先行告知且須在海面上航行,並展示其船籍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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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規範涉及國家領海主權、外國船舶通行限制等重大涉外與國安事項時,你認為這類法令的『公告機關』,通常會是由特定業務領域的部會逕行處理,還是應交由最高層級的行政機關來統籌發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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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海無害通過與公告機關解析

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非常考驗對《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法條細節的敏感度。選項 (A) 完全正確,依據本法第7條第3項,政府若因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需暫停外國船舶無害通過,其區域與期間均應由行政院統一公告。 本題的切入點在於細節誘答,鑑別度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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