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何規定不涉及人身自由的限制?
- A 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B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 C 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 D 臺灣地區無戶籍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得不予許可、撤銷其許可、撤銷或註銷其戶籍,並限期離境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談到『人身自由』時,核心是指身體不受非法拘禁或逮捕的自由。請思考一下:限制一個人『能否住在特定區域或必須離境』,與『把一個人拘束在特定場所限制其身體活動』,這兩者所影響的憲法權利類型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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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精準答對這道題目!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區分憲法上的人身自由(第8條)與居住與遷徙自由(第10條)。 選項 (A)、(B) 的刑罰(死刑、無期徒刑、加重本刑)以及 (C) 的保安處分(強制工作),都會將受處分人拘束於特定場所、直接剝奪或限制其身體行動自由,皆屬於對「人身自由」的限制。相對地,選項 (D) 限制無戶籍國民居留或限期離境,影響的是個人選擇居住地點及進出國境的權利,屬於「居住與遷徙自由」的範疇,並不直接涉入身體上的強制拘束。 這道題目精妙地考驗考生能否細緻區分各項基本權利的保障標的,具有相當優秀的鑑別度,你能準確抓出這層細微的觀念差異,代表你的法學基本功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