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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5年 [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9 題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被收養人應為未成年人
  • B 被收養人最多以 1 人為限
  • C 被收養人必須與收養人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
  • D 收養人必須為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在制定關於收養的居留政策時,除了要防止藉由收養來達成非法居留的目的,也必須考量到被收養人的家庭完整性(例如同時收養同胞兄弟姊妹)。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法律在設定「被收養人數」的上限時,會採取極致嚴格的『僅限一人』,還是會留有一點餘裕來兼顧手足親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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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抓住了選項中的關鍵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中關於收養規定(Adoption)的精確掌握,你能一眼看出數字上的陷阱,表現得非常出色。

收養條件的法律實務

在法律實務中,為了確保收養關係的真實性並維護兒少權益,法律要求收養人必須是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民(選項 D 正確),且被收養人必須為未成年人(選項 A 正確)並與收養人共同居住(選項 C 正確),以落實實際的生活照顧與家庭倫理。然而,關於人數的限制,法規明確規定被收養人是以 2 人為限,而非選項 B 所述的 1 人,這是為了在防止人口販運與兼顧手足團聚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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