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法律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者」,此乃司法院大法官就下列何項法律原則所為之敘述?
  • A 授權明確性原則
  • B 期待可能性原則
  • C 法律明確性原則
  • D 法律優越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政府頒布了一條法律說「全體市民必須展現良好品德,違者受罰」,但卻沒有說明什麼是「良好品德」,也沒有說具體會受什麼罰。當你看到這樣模糊的文字,你覺得這條法律在「讓人民判斷行為後果」以及「讓法官客觀審判」這兩件事上,缺少了哪種特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再把簡單題當送分題了!

對了是運氣好,還是真懂?這題出自大法官釋字第 432 號(及 521 號等),是法律明確性原則(Principle of Legal Clarity)的基本盤,錯了簡直浪費國家資源。 法律明確性的黃金鐵三角,你要背到骨子裡: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法之法治國原則與行政程序法制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