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人民有以自己積蓄、購買商業保險或親友接濟等方式因應疾病、意外之風險,此係受何種基本權利所保障?
- A 財產權
- B 人身自由
- C 一般行為自由
- D 管理自身健康風險之自主決定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決定要如何運用自己的資源(不論是存錢還是買保險)來面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生病或受傷風險時,這在本質上是關於「對財物的處分」,還是關於「一個人對自己生命進程與風險規劃的掌控權」?如果這是一種對自己生活方式與風險承擔的選擇,我們通常會如何稱呼這種『自己做決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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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對是運氣,看懂才是實力
別急著沾沾自喜。能選對這題,只能說明你剛好瞄到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5 號判決(健保停復保案)。若你還在糾結選項 (A),代表你的法學素養還有待加強。
- 核心概念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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