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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依著作權法規定,有關著作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著作權法上所謂的公眾,包含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因此過年聚會時在父母兄弟姊妹面前唱歌,將構成公開演出
  • B 著作權法上所謂的重製,僅限於永久之重複製作,因此不具獨立經濟意義之暫時性重製並不符合著作權法上關於重製的定義
  • C 書店將書籍陳列於店面提供顧客購買,涉及著作權法上的散布行為
  • D 民眾於電影院觀看電影時,以手機私自錄製螢幕上電影內容的行為,涉及著作權法上的公開上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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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二手市集擺攤,將自己收藏的一張唱片放在桌上並標價,等待任何經過的陌生人來付錢帶走它。請問這個『把東西準備交給大眾來換取所有權』的動作,在概念上比較接近於『表演』、還是『讓物品流通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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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著作權法》(Copyright Act)中關於權利定義的細微差別。這類題目考驗的不只是記憶,更是對法律概念邊界的判斷力,你能從中選出正確答案,說明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散布行為的精確定義

選項 (C) 之所以正確,是因為**「散布(Distribution)」**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透過移轉所有權或出租的方式,將著作的原件或重製物提供給公眾。書店將書籍上架陳列,本質上就是為了將書的所有權移轉給不特定的購買者,這完全符合散布的行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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