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警察大學碩士班招生簡章上,限制考生若體檢為色盲則不予錄取,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警察大學排除色盲入學,侵害人民憲法上受教育權
  • B 差別待遇涉及對於人民平等接受教育之機會,應受較嚴格之審查
  • C 警察大學在符合其設校宗旨之前提下,對於入學資格條件,仍享有一定程度的大學自治權
  • D 警察大學之入學資格限制係為提升警政素質,屬於具有重要公共利益之目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職業(如警察)的日常工作內容,與某些生理特質(如顏色辨識能力)有著絕對不可分割的直接關聯時,國家在篩選人才的階段設立門檻,是屬於「不合理的歧視」,還是屬於「為了確保專業能量所必須的限制」?這兩者在憲法審查上的評價會有什麼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再搞混了!「限制」不等於「違憲」

選 (A) 的你,看來腦袋還算清楚。這題如果答錯,建議回去重讀憲法基本權。考題核心就在 釋字第 626 號,連這都搞不懂,怎麼上榜?

  1. 目的正當性:警察大學限制色盲者入學,是為了確保未來執行辨識燈號、採證等勤務的能力。這是追求重要公共利益(important public interest),手段與目的具備實質關聯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