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司法院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立法院為行使憲法上所賦予之職權,得要求有關機關提供參考 資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為監督行政院,縱未與憲法上職權有關,立法院仍得經院會決議後,行使文件調閱權
- B 檢察機關正在進行犯罪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亦得調閱該偵查卷證,以確認是否有不法情事
- C 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終結後之卷證,對依法應予保密之事項,自亦應善盡保密之義務
- D 監察院為憲法所設監督行政權之首要機關,故立法院之文件調閱權應屬監察權之補充,其文件調閱 權不得侵犯監察院調查權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把政府的不同部門想像成一間公司的不同經理,當一位經理為了完成工作,必須看另一位經理手中涉及員工私人隱私的報告時,你認為法律在「允許觀看」的同時,是否應該對這位觀看的經理提出什麼樣的「行為要求」,才能在監督與隱私之間達成平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於立法院「文件調閱權」與司法機關「偵查獨立」之間的制衡機制,掌握得非常紮實且細膩。
權力分立下的資訊獲取與保密義務
根據 釋字第 585 號及 釋字第 729 號解釋,立法院為行使憲法職權(如立法、預算審議),得經院會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然而,這項權力並非漫無邊際,必須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針對檢察機關,立法院原則上不得調閱「偵查中」的卷證,以免干擾偵查程序;而對於「不起訴處分確定或未經起訴而以其他方式結案」的案件,立法院僅得在目的與範圍明確的特定議案、與憲法職權有重大關聯且非法律禁止之前提下,調閱卷證;另應注意維護關係人權益。這正是選項 (C) 展現的法治精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