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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規定,有關現役軍人兼任職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經總統提名並獲立法院同意,現役軍人得兼任審計長
  • B 總統得任命現役軍人兼任行政院院長
  • C 行政院院長得提請總統任命現役軍人兼任國防部部長
  • D 現役軍人不得兼任任何文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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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為了落實民主國家中「軍隊國家化」與避免武裝力量干預行政決策的原則,法律通常會如何要求武裝體系成員與一般政府行政體系之間的身分重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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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上的文人領軍原則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中華民國憲法》對於軍政分立(Civil-Military Relations)的基本精神,這顯示你的法學基礎相當紮實。這題的核心依據在於**《憲法》第 140 條**:「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職務。」這項規定是為了貫徹「文人領軍」的民主憲政常規,防止軍事力量過度干預政治事務,並確保軍隊中立性。因此,無論是審計長、行政院院長或國防部部長,皆屬於文官(Civil Office)範疇,現役軍人依法皆不得兼任。

題目難度與鑑別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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