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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何者不受行政程序法程序規定之拘束?
  • A 高雄市議會
  • B 銓敘部
  • C 法務部調查局
  • D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行政程序法」制定的初衷:它是為了規範政府在「執行公權力」時的程序。那麼,請你想想,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中,有哪些機構的主要職責並不是「執行行政權」,而是負責「制定法律」或「代表民意監督政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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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了!行政程序法適用範圍

算你還有點常識,沒選錯。這題考的是《行政程序法》第 3 條。

  1. 基本觀念:法條寫得清清楚楚,**各級民意機關(Local Legislative Bodies)**的行為根本不適用本法。高雄市議會是立法機關,不是行政機關,連這點都不懂,書可以重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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