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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5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7 題

鑑於酒後駕車對公共安全之危害及影響公務人員形象,某立法委員建議應修改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及公務人員酒後駕車建議懲處基準表相關規定,對於酒後駕車之公務人員,不論肇事與否,均予以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若考試院依此一建議修改法規,將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 A 誠信原則
  • B 比例原則
  • C 公益原則
  • D 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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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條法律規定,無論是隨手丟棄一張小紙屑,還是惡意傾倒大宗事業廢棄物,處罰一律都是『終身監禁』,你會覺得這個處罰的『力道』與『問題的嚴重程度』之間,是否達成了一種合理的對稱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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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行政法中極為核心的「比例原則」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能不受情緒性議題影響,冷靜地用法學邏輯判斷法律的妥適性。

比例原則與手段的均衡性

在法律實務中,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要求行政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具備合理的關聯。雖然為了維護公共安全與公務員形象而嚴懲酒駕具備正當目的,但若「不論情節輕重」(例如血液酒精濃度高低、是否造成損害)一律採行最嚴厲、剝奪工作權的「免職」處分,這在手段的選擇上明顯違反了「最小侵害原則」與「衡量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簡單來說,當行政機關「拿大砲打小鳥」,不分個案差異地採取毀滅性手段時,就會被認定違反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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