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15年 [法律實務組] 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一、有槍砲犯罪前科的 A,在外聚餐酒足飯飽後,欲自行開車返家,因不勝酒力,不慎撞上快速道路旁電線桿,造成交通阻塞。警方 B、C 接獲民眾報案,迅速趕抵現場。B 見駕駛座上的 A 仍有意識,舉手示意 A 開車門下車。A 踏出車門,B 靠前一聞,嗅到 A 略有酒氣,立刻質問 A 有無喝酒。A 承認喝了幾瓶啤酒,對酒駕釀成事故頻頻致歉。B 對 A 實施吐氣酒測,隨後要求 A 與之同行至警局,製作車禍事故筆錄。因該車禍事件妨礙交通,C 欲將事故車輛駛至路旁,遂進入駕駛座,竟在駕駛座腳踏墊上目睹一把手槍,C 迅速予以扣押,並當日報告管轄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該扣案手槍經刑事警察局鑑定後,認有殺傷力。檢察官全案偵查終結,起訴 A 不能安全駕駛罪及非法持有手槍罪,主張 A 之酒駕自白與扣案槍枝,均由司法警察合法偵查取得。請分析檢察官主張有無理由。(5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1. 📋 事實梳理:警察B在車禍現場聞到A有酒味就立刻提問,A隨即承認;警察C為了移車合法進入駕駛座,眼尖看到腳踏墊上有手槍並直接扣押,當天就呈報給檢方與法院。
  2. 🔍 爭點辨識:這題有兩個關鍵爭點。第一,B在現場直接問A「有沒有喝酒」前,需不需要先進行「米蘭達警告」(權利告知)?第二,C沒有搜索票就進車內並拿走手槍,這樣的「無令狀扣押」合法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兩大爭點:1. 司法警察於現場初步查證時未行權利告知,所得自白有無證據能力?2. 司法警察基於行政目的進入車輛,無意間發現違禁物而予扣押,是否符合「一目瞭然法則」及「逕行扣押」之要件?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刑事訴訟法:偵查程序與證據法則
查看更多「[法律實務組] 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