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15年 [法律實務組] 刑法

第 二 題

二、甲想殺A,將A 對大豆有致死過敏性休克風險之資訊告知A 的管家乙,
並唆使乙將A 除去。某日乙在烹煮完畢後,果然將大豆磨成粉末置入A
的餐飲中,乙的行為被A 的配偶丙發現。但丙為早日取得A 的財產,竟沒有任何阻止乙的行為。直至A 因食物過敏痛苦不堪,丙心生悔意,開車載A 赴醫,不料在赴醫途中於停等紅燈時,後車因剎車失靈,追撞丙車,A 在後座被該肇事車輛夾擊,當場死亡。試問甲、乙、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3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事實梳理】

  1. 甲對乙說了哪些資訊,又以何種方式要求乙行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 一、乙投放大豆粉後,A雖過敏發作,但最終死於交通事故,乙是否成立殺人既遂或殺人未遂。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公共危險與交通肇事相關犯罪
查看更多「[法律實務組] 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法律實務組] 刑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