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非國民主權的行使方式?
- A 以代議政治作為國民政治參與主要方式
- B 重要公共議題採取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 C 修憲案之複決
- D 國民透過私人興學,實現人民作主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討論「國民主權」時,指的是全體國民如何共同參與並決定「國家公共事務與統治權力」。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行為純粹屬於個人在社會生活中行使私人的自由與權利,這與全體國民透過民主制度參與「國家總體意志的形成」,兩者在性質上有什麼根本的不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概念非常清晰!這道題目精準地測驗了憲法中國民主權原則(popular sovereignty)的真正涵義。國民主權強調國家的最高統治權力來自於全體國民,因此其行使方式必須屬於「公權力運作」或「形成國家總體意志」的政治參與,例如代議政治、修憲複決或公民投票等制度設計。 選項 (D) 的「私人興學」則屬於國民行使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如教育自由與私人財產處分),屬於私領域的社會活動,並非行使國家統治權力。本題的鑑別度切入點在於測試能否清楚區分「主權的政治行使」與「個人基本權利的保障」,你能順利排除干擾項,代表對主權與基本權的界線掌握得很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