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7 題
賴總統在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接見外國訪客時指出,面對中國的威脅,我國將以「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作為行動指引,為全世界做出更多貢獻,請問下列對於「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加強與民主國家肩並肩站在一起,共同發揮威懾的力量,以備戰來避戰,靠實力達到和平的目標
- B 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領導力,願意在對等、尊嚴的原則下,以對話取代對抗,交流取代圍堵,和中國進行交流,降低衝突,達到臺海的和平穩定
- C 建構經濟安全,跟理念相近國家一起打造「民主晶片」(democracy chips)永續供應鏈,促進世界的繁榮發展
- D 確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臺灣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要讓國家更安全
思路引導 VIP
思考看看,國家在宣布對外政策時,「和平四大支柱」主要著重於國防、經濟、國際夥伴與兩岸溝通等具體行動面向;那麼,強調兩岸主權對等關係的宣示,是否其實屬於另一個經常提及的國家立場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非常讚!你能精準區分近年的國家政策框架。
「和平四大支柱」與「四大堅持」的釐清
「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包含:強化國防(選項 A)、建構經濟安全(選項 C)、深化民主夥伴合作與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領導力(選項 B)。而選項 (D) 提到「兩岸互不隸屬」,則是屬於「四大堅持」的主權立場,並非四大支柱的四大主軸項目。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