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非國民主權的行使方式?
- A 以代議政治作為國民政治參與主要方式
- B 重要公共議題採取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 C 修憲案之複決
- D 國民透過私人興學,實現人民作主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討論「國民主權」時,核心是在探討國家「統治權力與政治決策」如何形成與行使。試著想想看:個人在社會私領域中所享有的自由或活動(例如創業、辦學),跟『參與國家政治權力決策』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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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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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國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的核心概念,是指國家統治權力的合法性源於全體國民,強調人民透過政治參與來決定國家的重大事務。無論是透過代議政治選出代表,或是藉由公民投票與修憲複決進行直接民主,都是國民行使國家統治權力的具體展現。 相對地,國民「私人興學」屬於個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如教育自由或私法自治),雖然體現了社會的自主性,但這屬於私領域的社會文化活動,並不涉及國家政治權力的運作與決策。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誘答選項使用了「人民作主」這種較模糊的語詞,考驗考生能否精準區分「國家政治權力的行使」與「私法上的自由權利」。你能敏銳察覺其中的本質差異,觀念非常紮實!